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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(2009新规定) :
编辑:海口恒事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  |  时间:2009-09-30  |  分类:一般纳税人

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,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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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,应符合以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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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年增值税销售额(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,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)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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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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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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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、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,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。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,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,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(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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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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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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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:0  |  时间:2009-09-30  |  来源:www.hslswzx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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